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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标委: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每年要提出1-2项国际标准提案

发布时间:2018-01-09

    近日,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秘书处发布了《关于推进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。

    《通知》指出,近年来,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(以下简称创新基地)受到了各方高度重视,建设步伐不断加快、社会影响显著增强。为加强管理,引导创新基地聚焦重点、突出特色,实现高质量发展,现将创新基地建设有关要求通知如下。

    一、加强标准创新态势研判

    创新基地要聚焦科技前沿和创新趋势,围绕区域和产业发展、标准国际化等方面,分析现状问题,提出措施建议,形成创新基地技术标准研究发展报告。每个创新基地每2年至少形成1份技术标准研究发展报告,标准委审核后将择优面向社会公开发布。

    二、促进科技成果向标准转化

    各创新基地要探索科技成果向标准转化的有效机制,逐步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库,对具备转化为技术标准潜力的入库成果加强分类指导,提供标准化专业服务,推动科技创新、标准研制与产业化同步发展。各创新基地要注重发挥市场主体作用,制定一批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团体标准。
   
    三、推动标准国际化发展

    创新基地要结合实际,明确参与国际标准化重点领域,积极组织力量每年提出1-2项国际标准提案,实质性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2-3项。积极支撑国际标准化双多边合作,提出合作建议、推动标准互认。鼓励各创新基地成体系地提出国家标准外文版项目建议,分别于每年3月份和9月份报送标准委。

    四、加强先进标准应用推广

    各创新基地要根据区域和产业发展需要,遴选形成先进技术标准目录,组织开展应用推广,加强跟踪评估,总结标准在经济、社会、生态等方面的效果,以先进标准引领高质量发展。各创新基地每年应总结先进技术标准目录和应用效果,形成报告报送标准委。

    五、加大工作支持保障力度

    鼓励各创新基地通过成员单位共同设立专项基金、争取财政支持等方式,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,吸引各方力量承担或参与关键前沿技术标准突破、先进技术标准应用以及标准国际化等方面工作。根据需要,标准委将从创新基地每年开展的标准化科研项目中,选取部分重点项目予以支持推进。

    六、提升创新基地建设管理水平

    创新基地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,提升创新基地建设管理水平。各创新基地应于本通知印发1个月内,通过“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管理系统”填报有关基础信息,并做好后续更新维护工作。创新基地年度信息应于每年11月15日前通过管理系统填报上传,2019年年度信息于12月15日前完成填报。